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南 京 市 公安 局
南京市互联网协会
宁委宣通[201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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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文明办网”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网站:
按照中央提出的“积极利用、大力发展、科学管理,以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促进和谐文化建设”的精神和创建文明城市指标体系要求,为推动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净化网络文化环境,促进全市互联网站文明办网,营造有利于南京发展的网络舆论氛围,现决定在全市开展2010年度“文明办网”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创建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南京市文明办、南京市公安局主办,南京市互联网协会承办。
二、评选范围
“文明办网”先进单位设政务类、科教新闻类、社会类三类网站,每类网站名额为10名。政务类网站是指本市党政机关、
社会团体主办的政务网站;科教新闻类网站是指市属院校、幼儿园、科研院所及市属媒体主办的网站;社会类网站是指我市辖区
内取得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性互联网站,通过备案的非经营性互联网站,或运营团队在南京的网站、社区。
“文明办网”先进个人共30名,由“文明办网”先进单位推荐产生。
三、基本标准
(一)“文明办网”先进单位基本标准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传播有损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有悖人类和社会进步以及背离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信息;格调高雅,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和封建迷信、愚昧落后的低俗内容。
2、遵循爱国、守法、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自觉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信息采集、制作、发布流程规范守法,无盗版剽窃行为;倡导行业自律、公平竞争,经营中坚持维护公众利益和行业整体利益,不损人利己,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3、致力于传播优秀民族文化和弘扬社会美德,向网民提供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产品和优质网络文化服务,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严格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全年网站未因发生重大信息网络安全事件被互联网管理职能部门处理的。
5、政务类网站落实网站安全加固措施等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全年未发生重大信息网络安全事件的。
(二)“文明办网”先进个人基本标准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在互联网工作中坚持文明办网,坚持唱响“主旋律”,坚持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和谐文明的网上舆论氛围。
2、坚决抵制与社会公德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相背离的不良信息,自觉抵制网络低俗之风,净化网络环境,积极营造网络文明新风。
3、关注南京发展,关心南京建设,热爱南京,积极在网上宣传南京、美化南京。
4、坚持自我约束,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网上公德和社会责任感。
5、在本单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得到同事和网民的良好评价。
四、评选程序
1、活动启动阶段(2010年4月下旬)
通过本地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刊登评选活动公告,公布评选标准、报名方式等,广泛动员互联网站与网络从业人员积极参与。
2、活动申报阶段( 2010年5月1日—6月20日)
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两种方式,申报网站对照“文明办网”先进单位创建评选基本标准,填写《“文明办网”先进单位创建评选申请表》,经主管部门同意(社会类网站由公安部门审核),报市委宣传部网络宣传管理处。
“文明办网”先进个人的评选申报,由参评“文明办网”先进单位推荐,填写《“文明办网”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
3、初审投票阶段(2010年10月下旬)
由主办单位对申报网站进行初步筛选,报专家评委会初审并评出60家入围网站。公众可以通过投票网页和公布的短信投票热线为参评网站进行投票。
4、终审阶段(2010年11月上旬)
专家评委会结合网络、短信投票和网民评议情况进行终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30家“文明办网”先进单位,同时确定30名“文明办网”先进个人。
5、公示阶段(2010年11月下旬)
将终审通过的30家“文明办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通过媒体公示。
6、表彰阶段(2010年12月)
召开表彰会,对30家“文明办网”先进单位、30名“文明办网”先进个人授予奖杯、证书。评选结果公布在市属媒体和相关网站。
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主办方。
报名表格: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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